维旺光伏支架系统解决方案

我们的服务遍布中国
乃至世界

维旺光电所服务的太阳能光伏系统地域与城市
北京 天津 上海 广州 深圳 香港 厦门 江苏 浙江 山东
重庆 长沙 武汉 成都 西安 宁夏 丽江 青海 云南 乌鲁木齐
黑龙江 内蒙古 河北 ...
维旺光电服务与合作的全球各地
美国 加拿大 德国 法国 英国 瑞士 意大利 荷兰
印度 日本 韩国 ...

不论你在何处
我们都可以提供完善的光伏系统解决方案

致电

400-821-8969

光伏发电资讯:三部门发文支持光伏产业 光伏发电用地进一步规范

发布时间:2017-10-16 打印字号:

近年来,随着我国光伏扶贫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迅猛,这对用地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日前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介绍,根据《意见》,我国将进一步强化光伏扶贫项目用地保障,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利用的监管。


上海维旺光伏支架_车棚支架项目案例

上海维旺光伏支架_车棚支架项目案例

上海维旺光伏支架_车棚支架项目案例

上海维旺光伏支架_车棚支架项目案例

上海维旺光伏支架_车棚支架项目案例


图片资料:上海维旺光伏支架_车棚支架项目案例


记者了解到,按照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国家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使用未利用地建设光伏项目的支持政策,在2015年已经明确,此次主要是明确使用农用地建设光伏项目的政策。


《意见》要求,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永久基本农田不能用,包括复合项目也不能进永久基本农田,这是一条底线。”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罗明指出。


陈国庆强调,各地要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利用监管,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中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除了桩基用地之外,其他部分不得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对于布设后未能并网的光伏方阵,由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清理;项目退出时,用地方应当拆除地上物,将土地恢复原状。违反上述要求的,将被纳入能源领域失信主体名单,组织实施联合惩戒。

(来源于国家能源局,原文标题:三部门发文支持光伏产业 光伏发电用地进一步规范)

 
QQ在线咨询
全国服务热线
400-821-8969
国际咨询热线
(+86)02154717707